公路地理信息数据采集与质量控制GB/T 28788-2012
发布时间:
2021-05-24
本标准规定了公路地理信息采集的技术指标、采集内容和方法、数据属性结构、质量控制和成果验收等要求,同时也规定了使用移动道路测量技术采集公路地理信息的作业流程。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智能运输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68)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立得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星通联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德仁、胡庆武、郭晟、张全升、陈智勇、李大军、王少华、江成军。
公路地理信息数据采集与质量控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路地理信息采集的技术指标、采集内容和方法、数据属性结构、质量控制和成果验
收等要求,同时也规定了使用移动道路测量技术采集公路地理信息的作业流程。本标准适用于建立
各级公路地理信息数据库及相关地理信息系统时,对公路工程建设的基础地理信息的采集、处理与
交换;适用于1:10000、1:50000、1:100000、1:250000国道、省道和县道的数据采集与更新。乡
道及专用公路数据采集.1: 5000公路数据采集与更新也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917--2009 公路路线标识规则和国道编号
GB/T 920--2002 公路路西等级与面层类型代码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10114 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
GB/T 11708 公路桥梁命名编号和编码规则
GB/T 17798 地球空间数据交换格式
GB/T 18314--2009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GB/T 18316--2008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B/T 18731 干线公路定位规则
JT/T 132--2003 公路数据库编目编码规则
JI/I 301公路交又分类与编码规则
JI/T 412-2000国道主要控制点代码
JIG B01-200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H20-2007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
JTJ/I066公路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JTJ/065--1997公路摄影测量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移动道路测量系统;MMS
将全球定位系统GPS航位推算系统DR、CCD
等定位定姿和影像采集设备集成于陆地丰载平台之上,在车辆行进过程中快速采集道路及道路时属
设施地理信息的系统。
4时间基准和坐标基准
4.1时间系统
公路空间数据、属性数据(包括CCD影像数据、音视颜数据)的记录采用协调世界时(UTC)时间系统,
系统内部自动同步,各数据与UTC同步到0.1ms;输出结果采用UTC时间。
4.2 坐标基准
4.2.1 公路地理信息外业采集按GB/T 18314-2009要求其原始数据存储采用WGS-84大地坐标系。
4.2.2 数据处理根据需要采用WGS-84大地坐标系和1980西安坐标系。
4.2.3提供的成果采用CGCS2000大地坐标系。
5技术指标
5.1 公路几何数据精度。
公路几何数据包括公路中心线,公路边线和公路丰道线的平面点位中误差为士3 m。
5.2 公路附属设施精度
公路附属设施平国点位中误差范围为士3 m。
5.3GPS基准站精度
GPS基准站相对于国家GPSA、B级基准网控电虑的平国点位中误差范里为士0.01 m。
5.4 CPS流动站精度
GPS流动站相对于国家等级控制点平面点位中误差范里为士0.2 m。
5.5 数据更新要求
公路几何数据应一年更新一次,公路附属设施数据应半年更新一次。
6公路地理信息效据及格式
6.1 基本内容
公路地理信息数据包括公路及其时属设施空间数据、公路属性数据、公路附属设施属性数据和元数
据。
6.2 数据格式
6.2.1 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空间数据格式如下:
a) 外业GPS采集的数据:采用文本格式(NEMA);
b) 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空间数据格式:采用GB/T 17798规定空间数据交换格式。
6.2.2 属性数据梅式如下:
a) 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属性按照第8章规定的属性结构组织,数据格式可为Access.SQL Server和
Oracle数据库;
b) 属性数据中的影像数据:采用位图格式或JPEG2000压编格式;
c) 属性数据中的音视频数据:采用MPEG系列压编格式;
6.2.3 公路地理信息数据元数据采用GB/T 17798规定的元数据项及格式。
7采集内容和要求
7.1 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空间数据
7.1.1 公路空间数据
7.1.1.1 公路空间数据包括公路中心线、公路边绕和公路车道线。
7.1.1.2 当公路穿越城市时,应完整采集,使公路成网;城市中的其他公路不采集。
7.1.2 公路附属设施空间数据
7.1.2.1 公路附属设施包括公路交叉口、桥梁、涵洞、隧道、公路渡口、交通管理设施、交通安全
设施、公路服务设施、公路出入口、公路收费站、公路定位控制点、公路沿缓村镇、公路沿线地下
设施。
7.1.2.2 公路附属设施空间数据要求应采集其大地坐标和里程信息。
7.2 公路属性数据
7.2.1 公路属性数据包括国道、省道和根据应用需求分段组合的公路路段属性数据,包括路股现
状、公路等级、路画铺装材料、车道特征、路面宽度、路面技术状况和里程桩(碑、牌)等属性。
7.2.2 公路属性数据中的公路全称、简称和代码。应符合GB/T917--2009规定。国道名称和编号应
符合GB/T 917-2009规定。省道、县道、乡道及专用公路的全称、简称、编号及其代码应符合GB/T
917-2009。
7.2.3 路线现状
路线现状措述路线(或路段)的基本状况,其内容和要求为:
a) 路线跨越多个行政区时。应依据公路按行政区管养的特点。将路线沿里程桩号系统划分为按行
政区管养的路段,路段应以该路线进出县级行政区交界处的里程桩号标识;
b) 路线多次进出同一行政区时,应采集每一次进出该行政区的起止点桩号;
c) 路段内存在断链情况时,在断链桩号处将路段划分为两段,路线名称和代码标识完全相同分别采
集起止点里程桩号数据;
d)路线名称:按照交通运输部、省交通厅(局)、公路局(处)规定的路线名称采集数据;
晴雨通车里程:指无论晴天、雨天均能通行汽车的公路里程值.晴雨通车里程不应包括断头路
里程和不计入本路统的重复里程。
7.2.4 公路等级
根据JIG B01-2008的规定。公路根据功能和适应的交通量划分为五个等级:代码应符合
GB/T 920-2002 的规定:等级变化范围或长度小于20 km,可与相邻公路合并,等级视为相同公路等
级。
7.2.5 路面铺装材料
路面镜装材料的内容和要求为:
a)路面铺筑材料的类型分“沥青、水泥混凝土、沙石、其他"四类,当两种路面铺筑材料混合使用,
且变化长度在20 km以内时,可依主要一种为主:
b)路面类型数据应与路面等级数据相对应、一致。
7.2.6 车道特征
车道特征指路线上各路段符合JTG B01-2003 规定的设计车速和车道数的推述,其内容和要求为:
a)车道数:符合JTG B01-2003规定的设计车道数:
b)公路划有车道标线的,按现状实际车道个数采集数据;无车道标缘的公路,依据JTG B01-
2003而定;路面竟在14 m(合14 m)以上的,不少于四车道;行车道竟在14m以下、6 m(合6m)以
上的为双车道;行车道宽在6 m以下时,按单车道记录;等外公路也按单车道记录;
c)路口车道应按照路口实际渠化、标线情况如实标注;
d) 车道特征要与路线技术等级的设计相符。
7.2.7 路画宽度
路面宽度指公路上供车辆行驶的路面宽度;其内容和要求为:
a)当设有中间带、变速道、爬坡车道、索急停车带等时。应包括这部分的宽度;
b) 通过测量公路边缘的垂直距离得到,樯确到0.1 m.当路宽频繁变化且变化最大不超过3 m,
时可取平均宽度:当路宽变化超过3m且路长大于10 km时应分段采集;
c)路面宽度数据与公路技术等级、车道数数据相一致。
7.2.8 路面技术状况
路面技术状况用路面使用性能指数(PQI)表示,应符合JTG H20--2007的规定:路面技术状况分为优、良、中、次、差五个等级,等级按JIG H20--2007 中表2.0.2规定的标准确定。
7.2.9里程桩系统
a)公路每条路线应建立或恢复完整、连续的里程桩系统;
b) 里程桩沿公路中线按照柱号采集至百米桩,里程平均每公里相对误差应控制在士2/1 000 m以内;
c) 里程桩以点状方式采集,并注公里数。
7.3 公路附属设施属性数据
7.3.1 公路交叉口
7.3.1.1 交叉种类:相交公路的管理等级种类,应符合JI/T 301的规定。
7.3.1.2 交叉形式:按相交公路的条数、相交角度等特征进行分类,代码应符合JT/T 301的规定.
7.3.1.3 交叉口柱号:取两条或两条以上路线中心线相交点的里程桩号。
7.3.1.4 公路交叉口以点状地物采集。
7.3.1.5 交叉口控制方式属性采集;信号控制从立体影像上以点状方式采集:环岛控制、标志标线(让路、停车)控制、立交按照实际情况可从立体影像上采集。
7.3.2 桥梁
7.3.2.1 桥梁代码:根据GB/T 11708规定的公路柝梁编码规则编制。
7.3.2.2 桥梁名称:符合GB/T 11708规定的公路桥梁及公路与铁路两用桥梁的规范全称:元正式名称的可用俗称或以路线桥梁名称加顺序号命名。
7.3.2.3 桥梁柱号:桥梁中心点的里程桩号。
7.3.2.4 桥梁分类:桥梁按多孔跨径总长和单孔跨径两种情况同时考虑,当两种分类不同时,按分类级别高的情况采集。
7.3.2.5 桥梁全长:两岸桥台冀墙尾端尖的距离或桥面系行车道长度。有桥台的桥梁为两岸桥台翼墙(侧冀或八字墙)尾端间的距离;无桥台的桥梁为桥面系行车道长度。
7.3.2.6 主桥长:公路桥梁主体部分的长度。
7.3.2.7 桥面净宽:公路桥面行车道宽或其与两侧人行道宽之和。
7.3.2.8前引桥长:公路桥梁沿公路前进方向的前部分引桥长度。
7.3.2.9 后引桥长:公路桥梁沿公路前进方向的后部分引桥长度。
7.3.2. 10 桥梁设计载荷:桥设计时所采用的车辆荷载标准等级,应符合JT/T 132-2003规定的代码。
7.3.2.11 桥梁车道标线及通行方向:桥梁上车道标统以及各车道的通行方向。
7.3.2.12 公路桥梁(立交桥除外)均按线状地物采集。
7.3.3 涵洞
7.3.3.1 涵洞编号:按JT/T 132-200规定编制的涵洞及通道编号。
7.3.3.2 涵洞类型:涵洞及通道构遣外形,应符合JT/T 132-2003规定的代码。
7.3.3.3 涵洞跨径:公路涵洞的直径。
7.3.3.4 涵洞净空:公路涵洞的净空高。
7.3.3.5 涵洞长度:公路涵洞的全长。
7.3.3.6 涵洞车道标缓及通行方向:涵洞内丰道标线以及各车道的通行方向。
7.3.3.7涵洞均按线状地物采集,涵洞各项数据可通过档案资料,结合现场立体影像采集。
7.3.4 隧道
7.3.4.1 隧道代码:应符合JI/T 132- -2003规定的编码规则编制。
7.3.4.2 隧道名称:公路磁道的全称。
7.3.4.3 磁道柱号:位于公路隧道入口处的里程柱号。
7.3.4.4隧道分类:公路磁道按长度分类, 采用JIG B01--2003 规定的分类。
7.3.4.5 隧道长度:由进口至出口洞门端墙面之间的距离。
7.3.4.6 隧道净宽:隧道洞身内角间的净竞值,为行车道宽与两侧硬路肩宽度之和。
7.3.4.7 隧道净高:隧道弯顶与路中线之间的净高值。
7.3.4.8 磁道内人行道宽:磁道道内人行道的宽度。
7.3.4.9 隧道安全通道数:隧道内安全通道的总数。
7.3.4.10 磁道洞口形式:披隧道两端洞口的洞门结构形式分类。
7.3.4.11隧道断面形式:按磁道衬商的内轮寨线特征分类。
7.3.4.12 磁道排水类型:按隧道内外排水设施的排水形式分类。
7.3.4.13 磁道照明状况:按公路磁道整体照明状况分类。
7.3.4.14磁道通 风方式:接公路磁道内部的不同通风方式分类。
7.3.4.15 磁道设施分类:按公路磁道附属的各种机电设施分类。
7.3.4.16省道上隧道均按统状地物采集。磁道各项数据可通过档案资料,结合现场立体影像采集。
7.3.5 公路渡口
7.3.5.1 渡口代码:按JI/I 132-2003规定的渡口编码规则编制。
7.3.5.2 渡口名称:公路渡口的名称。
7.3.5.3 渡口桩号:在路线前进方向上的渡口码头前沿的里程桩号。
7.3.5.4 渡口分类:公路渡口的渡运方式分类。
7.3.5.5码头数量:指一个渡口各种码头之和。
7.3.5.6最大渡运量:每小时渡口所能通过的最大渡船数。
7.3.5.7 公路渡口均按点状地物采集,公路渡口各项数据可通过档案资料,结合现场立体影像采集。
7.3.6交通管理设施
7.3.6.1 交通管理设施:不同等级的公路按相应规定设置的标志、标牌、信息板、通信、监控等设施组成的公路管理设施。
7.3.6.2设施种类:公路沿线防护、安全、管理、养护等设施的类型,采用JT/T 132-2003规定的代码。
7.3.7交通安全设施
7.3.7.1 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轮廓标、护栏、照明、防眩、隔离栅、隔音墙等公路安全设施。
7.3.7.2交通标志照明、防眩等交通安全设施数据可通过移动道路测量系统或实地调查采集以点状方式采集。设施分类采用JI/I 132-2003规定的代码。
7.3.7.3 交通标线、轮廓标、护栏隔离栅、隔音墙等交通安全设施数据可通过移动道路测量系统或实地调查采集以缓状方式采集。设施分类采用JT/T 132-2003规定的代码。
7.3.8公路服务设施
7.3.8.1 公路服务设施:公路上设置的公共汽车站、服务区、加油站、报警点等。
7.3.8.2 公路服务设施可通过移动道路测量系统或实地调查以点状地物采集。只采集公路沿线50 m范围内的设施数据。设施分类采用JI/I 132-2003规定的代码。
7.3.8.3公路沿线服务设施如有变动。以调查时的情况为准,临时设施不采集。
7.3.8.4 公路穿村镇路段有多处维修站点聚集时,可按一处设施采集。
7.3.8.5 加油站:城市街区内的加油站不采集:交通发达、地物密集的地区选择规模较大的以点状方式采集,距离公路边线200 =以外的可不采集:地物稀少地区的加油站一颜应采集。
7.3.8.6 报警点:城市街区内的报警点不采集;高等级公路上的报警点,原则上每隔20km采集一个;高等级公路国省道上的报警点一般应采集。
7.3.9 公路出入口
7.3.9.1公路出入口可通过移动道路测量系统或实地调查以点状地物采集。
7.3.9.2 高等级或封团式公路上的出口、人口应分别采集,有名称的应加注名称。
7.3.10 公路治线地下设施
7.3.10.1 公路沿线地下设施:埋设于公路用地以内的热力管道、天然气管道、上、下水管道、电信光缆等各类地下设施。
7.3.10.2 公路沿线地下设施数据的采集应通过查询设计竣工文件,或从相关知情单位获取,有条件的可采用重达探测采集数据。
7.3.11 公路收费站
7.3.11.1公路收费站:公路上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而设置的收取各种通行费的收费设施。
7.3.11.2 公路收费站代码:以省级行政区为基础。沿路线起点至终点顺序编制的收费站代码。应依据/T 132- -2003的规定编制代码。
7.3.11.3 公路收费站名称:公路上不同类型的收费设施的名称。
7.3.11.4 收费站桩号:公路收费站的里程桩号。
7.3.11.5 公路收费站类型:公路上收费路段桥梁、隧道、渡口、匝道等收取丰辆通行费的设施类型,采用JI/T 132-2003规定的代码。
7.3.11.6 公路收费性质:按公路收费站费收的用途分类。
7.3.11.7 公路收费站可通过移动道路测量系统或实地调查收集资料以点状地物采集。
7.3.12 公路定位控制点
7.3.12.1 公路定位控制点:建立于国家大地坐标系统之上,综合推述公路路线、构筑物、沿缓设施、特征点等定位要素空间位置与变化状态的地理定位点。
7.3.12.2公路定位要素分为基准点、参照点和主要控制点,定义及其编码规则应符合GB/T 18781的规定。其中国道主要控制点代码应符合JT/T 412规定的代码。
7.3.12.3 主要控制点名称:控制路线走向和路网结点、路线起始点和途经大中城市或主要行政村镇的主要控制点所在地名的规范全称。
7.3.12.4 主要控制点代码:应符合GB/T 18731规定的公路主要控制点的代码。
7.3.12.5 公路定位控制点的采集方式和精度应按GB/T 18731和JTJ/T 066的规定执行公路定位控制点的大地坐标可通过两种方式采集取得。第一,可用移动道路测量系统直接测量,其精度应符合JTJ/T 066有关规定;第二,可在比例尺1: 5千的地形图上获取平面坐标,在相应比例尺1 : 10 000的地形图上手工量取高程坐标。
7.3.13 公路沿线村镇
7.3.13.1 公路沿线村镇:指符合GB/T 2260规定的省、地区、县级城市和符合GB/T 10114规定县级以下乡镇、行政村及自然村。
7.3.13.2 公路沿线村镇名称:按公路沿缓村镇名称的规范全称。
7.3.13.3 公路沿线村镇数据可直接从已有的中小比例尺地形图.、通旅游图上得到;也可用移动道路测量系统的音频、视颢数据通过属性采集方式得到。
7.3.14 公路沿线地形
7.3.14.1 沿线地形:指公路沿线不同类别的地形构成的地理要素。
7.3.14.2 公路沿线的地理要素应符合JI/T 132-20038 的规定。
7.3. 14.3 公路沿线两侧的地貌通过已有的中小比例尺地形图和沿线调查采集数据相结合得到,多种地形和地物并存时可取主要的地形表示。
7.3.15 公路沿线地物
7.3.15.1 公路沿线地物:指公路沿线两侧的自然地物或人工构造物。
7.3.15.2 公路沿线地物数据采集可通过沿线移动道路测量系统的音频、视频数据调查获取,公路沿线地物的分类与代码应符合JT/T 132-2003的规定。
7.4 采集顺序
7.4.1 可按公路行政等级从高到低(即国道、省道、县道)依次分步采集。
8.2 公路路线
公路路线属性结构见表2。
8.3 公路交叉口
公路交叉口属性结构见表3。
8.4桥梁
桥梁属性结构见表4。
8.5
涵洞
涵洞属性结构见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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