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型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脱硝催化剂 GB/T 34700-2017


发布时间:

2021-05-17

本标准规定了稀土型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脱硝催化剂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和产品随行文件。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工催化剂分技术委员会(SAC/TC63/SC1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工业大学、武汉京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他头稀土研究院、南化集团研究院、山东东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志民、祝社民、张延东、李喜红、隋秀芬、张红超.郭咏梅、李化全、王宝冬、孙琦、许磊。

 

稀土型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脱硝催化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稀土型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脱硝催化剂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和产品随行文件。

本标准适用于稀土型蜂窝式烟气脱硝催化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601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603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T6003.1 试验筛 技术要求和检验 第1部分:金属丝编织网试验筛

GB/T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16597 冶金产品分析方法 X射线荧光光谱法通则

GB/T31587 蜂窝式烟气脱硝催化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稀土型蜂窝式烟气脱硝催化剂

以稀土氧化物为活性成分,整体挤压成型,端面为蜂窝状,经焙烧而成的脱硝催化剂。

3.2测试模块

实现对催化剂单元的定期性能检测,在模块内设置测试单元,并设计测试单元方便提取。

3.3老化

新鲜催化剂在一定烟气条件下进行的预处理。

4要求

4.1外观

4.1.1单元

产品单元外观应符合表1的规定。

4.12模块

模块应符合表2的规定

4.2几何性能

4.2.1单元几何性能

单元几何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

4.3理化性能

理化性能应满足表5的规定。

4.4反应性能

反应性能应满足表6的规定。

5试验方法

5.1 外观

按GB/T 31587的规定。

5.2 几何性能

按GB/T 31587的规定。

5.3 理化性能

5.3.1 抗压强度、磨损率、比表面积

按GB/T 31587的规定。

5.3.2 二氧化铈(CeO2)、二氧化钛(TiO2)质量分数

二氧化铈(CeO2)、二氧化钛(TiO2 )质量分数的测定见附录A。

5.4反应性能

5.4.1 试验装置

催化剂方应性能试验装示意图见图1。

5.4.2试验步骤

5.4.2.1烟气

烟气参数见表7,取样按GB/T 16157的规定,分析按GB/T 31587的规定。

5.4.2.2试样制备

截取长度为1000mm(截面尺寸为150mmX150mm),无明显物理损伤的单元作为待测试样,将催化剂样品两端缠绕耐高温陶瓷纤维棉后,装人反应器,并将催化剂两端空隙处用陶瓷纤维棉密封严实,待用。

5.4.3装置气密性检测

向系统内缓慢通人空气,在压力不低于0.1 MPa条件下,保持10 min后,如压力表下降小于0.02MPa,则视为系统密封,试漏合格,打开排气,使系统降至常乐。

5.4.4老化

在不通人NH3和NO的情况下,调节其他烟气条件满足表7要求,并保持30 h。然后每隔1 h测定一次反应器进出口烟气中SO2和SO3的体积分数。当连续4次测定数据不存在同一种趋势,且测定.数据相对偏差小于10%时,老化结束。

5.4.5测试

5.4.5.1活性测定

老化完成后,按表7中的试验要求通人全部气体,稳定并保持30 min。然后每隔1 h测定一次进出口NOx的体积分数。当连续4次测定结果不存在同一种趋势且测定结果相对偏差不大于3%时,活性测试完毕。

5.4.5.2 SO2/SO3 转化率测定

活性测定完成后,切断NH3供应,其他烟气条件保持不变,稳定并保持1h,然后每隔1h测定一次进出口SO3体积分数和人口SO2体积分数。当连续4次测定结果不存在同一种趋势且测定结果相对偏差不大于10%时,SO2/SO3转化率测试完毕。取连续4次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5.4.6试验数据处理

5.4.6.1脱硝效率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按每个项目作为一个交货批检验项目及抽样频次见表8。

6.3型式试验

6.3.1 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包括第4章要求的全部项目。

6.3.2检验条件

有下列条件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定型生产或鉴定时;

b)原料、工艺、设备有较大变化时;

c)停产6个月及以上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f)用户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4判定规则

检验不合格的项目应加倍抽样复检,复检结果合格则该批次产品合格;否则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7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7.1标志

催化剂模块应在明显位置装有固定标志,宜标明制造厂名或商标,烟气流向、项目名称、模块编号、模块重量等。

7.2包装

催化剂模块应采用钢结构外框,并有符合GB/T191规定的易碎、防雨和允许叠放层数的标志。

7.3运输

模块在运输过程中应保持水平状态,并采取防雨揩施;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应避免机械冲击。

7.4 储存

催化剂模块应在室内存放,并采取防水揩施,储存的地面应平整,模块应水平放置

8产品随行文件

脱硝催化剂出厂应附有随行文件,包括催化剂模块安装组装图,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产品运行维护手册。产品运行维护手册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a)安全防护:包含人员安全、搬运卸载防护、应急处理等;

b)模块的装卸、运输、存储;

c)模块安装:包括模块的翻转、起吊、安装、密封等;

d)SCR脱硝催化剂的运行与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