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烟气脱硝喷氨混合系统GB/T 34339-2017


发布时间:

2021-05-06

本标准规定了燃煤烟气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喷氨混合系统的技术要求、检验验收、标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环保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大学、蓝天环保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建中环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浩普

保工程有限公司、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科学技术研

院、浙江天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成航、高翔、吴卫红、王凤君、郦建国、孟炜、翁卫国、朱全勇、张涌新、

智明、蒋善行、温卿云、许月阳、王少权、黄海鹏、赵健、张成健。

燃煤烟气脱硝喷氨混合系统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煤烟气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喷氨混合系统的技术要求、检验验收、标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喷氨格栅(AIG)喷氨静态混合器等燃煤烟气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喷氨混合统,其他脱硝喷氨混合系统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木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985.1 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

GB/T5117 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

GB/T 5118 热强钢焊条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2224 钢制阀门 一般要求

GB/T 13306 标牌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21509 燃煤烟气脱硝技术装备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0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36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

DL/T 260 燃煤电厂烟气脱硝装置性能验收试验规范

DL 5009.1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

DL/T 5072 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

DL 5190.2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第2 部分:锅炉机组

DL 5190.4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第4 部分: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

NB/T47003.1钢制焊接常压容器

3术语和定义

GB/T 2150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喷氨混合系统

在SCR反应器进口烟道内将经空气稀释后的氨气喷入并使之与烟气均匀混合的系统。

3.2喷氨格栅(AIG)

以格栅管道的形式使氨气注入烟道的喷射装置,包括喷氨管道、喷嘴、支撑及配件。

3.3静态混合器

利用一定的固定部件,通过改变氨气与烟气流动状态,使其达到充分混合的装置.

3.4流场模拟

用于优化燃煤烟气脱硝技术装备工艺系统设计所进行的计算流体动力学模型和冷态物理模型试验。

3.5混合系统烟气阻力

烟气流经喷氨混合系统时所产生的压差。

4.1基本要求

4.1.1喷氨混合系统布置在SCR脱硝反应器的进口烟道内,典型喷氨混合系统参见附录A中A.1.

4.1.2应按照經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图纸和设计文件要求对喷氨混合系统进行制造、安装、调试及验收。

4.1.3喷氨混合系统所用钢材应符合NB/T47003.1的规定.并应附有钢材生产单位的钢材质量证明书。

4.1.4喷氨混合 系统的加工。成形、焊接、检验与验收应符合NB/T 47003.1和GB/T 985.1的技术要求。烨接用焊条应符合GB/T 5117.GB/T 5118的规定。

4.1.5喷钒混合系统应保证氨气和烟气混合均匀。

4.1.6喷氨混合系统应具有良好的热膨胀性、耐磨损、抗热变形性和抗振性。

4.1.7喷氨混合系统的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消防等要求应符合GB/T 21509的规定。

4.1.8喷氨混合系统的建设安全管理应符合DL 5009.1的规定.

4.2喷氨格栅(AIG)

4.2.1根据烟道截面大小,喷氨格栅(AIG)应将烟道裁面分成多个控制区域且单独可调,每个区域有若干个喷嚅,以匹配烟气中氮氧化物的浓度分布。

4.2.2喷氨格棚(AIG)应结构简单.分布效果好、不易积灰。宜设置防磨角制,保护喷氨格栅(AIG)管道和喷嘴,战少其磨损。

4.3 喷氨静态混合器

4.3.1喷氨静态混合器应与喷嘴对应组成,保证氨气区域控制可调。

4.3.2典型涡流、旋流、纵向涡、V型喷氨静态混合器參见A.2~-A.5.

5技术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根据锅炉负荷、烟气温度、SCR脱硝反应器进出口NOx浓度以及NH3/NOx,摩尔比等,喷氨混合系统各支管阀门开度应定期进行优化调整。

5.1.2当喷氨混合系统采用喷氨格栅(AIG)时,其在烟道中的安装位置和喷嘴数量宜通过流场模拟确定。混合距离设计计算参见附录B。

5.1.3当喷氨混合系统采用静态混合器时,其扰流板的数量、安装角度、大小应与喷嘴数量、混合距离对应设计,安装位置宜通过流场模拟确定。

5.1.4喷氨混合系统的设计使用寿命和可用率应与主体脱硝技术装备保持-致。且设计使用寿命不低于主体脱硝技术装备的剩余使用寿命。装置明用率应保证在98%以上。

5.1.5根据氨的喷射流最计算稀释空气的流量,氮与空气的混合器出口(或尿索热解炉出口)氨气浓度宜不大于5%(体积比)。当氨空气的混合器出口(或尿索热解炉出口)氢气浓度大于7%(体职比)时应报警,当氨与空气的混合器出口(或尿索热解炉出口)氨气浓度鍘10%(体积比)时应切断还原剂供应统。

5.1.6喷氨混合系统应保证喷入的氨气/空气混合气体与烟气达到良好的混合效果。喷氨混合系统宜按烟道分区域进行调节控制。

5.1.7喷氨混合系统宜设置阀门组站,氨喷射系统各支路应设置蔬最调节阀,阀门组站各钢制阀门应符合GIB/T 1224的技术要求。

5.1.8喷氨混合系统氨喷射施量的设计计算,应选取燃煤锅炉BMCR负荷下的烟气设计条件。喷氨格栅(AIG)管道中的氨/空气混合介质的流速宜不大于10 m/s,咬嚅处的叙/空气混合介质的施連宜取所处烟道中爛气速度的1倍~3倍。

5.1.9为减少喷氨混合系统烟气阻力,喷氨管道的问距宜180 mm~400 mm,为防止喷嘴堵塞,喷嘴孔径宜不小于6 mm。

5.2技术性能指标

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NH3/NOx靡尔比相对标准偏差(第- 层催化剂人口处)在脱硝效率低于85%时宜不大于5% ,在脱硝效率不低于85%时宜不大于3%;

--烟气流速相对标准偏差(第一层催化剂人口处)小于15%;

--喷氨混合系统烟气阻力不大于200Pa。

6测量与计算

6.1 NH3/NOx、摩尔比、爛气流速、烟气静压、烟气动压、烟气密度、水平标商等参数的测量方法参见DL/T 260

6.2脱硝反应器第一层催化剂人口处的NH3/NOx,摩尔比、烟气蔬速的洲量应采用网格法进行测量,其对应的相对标准偏差按式(1)计算。

 

 

7检验验收

7.1设备验收

7.1.1设备及相关工业管道、钢结构在建设工地焊接安装完毕后,应按GB50236、GB50205进行验收,单体设备应验收合格。

7.1.2喷 氨混合系统应通过168 h试运行,系统运转正常,技术指标(含设备阻力)应达到设计和合同要求。

7.1.3喷氨混合系统设备验收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制造和安装按NB/T 47003.1执行;

--系统烟道的验收按DL.5190.2执行;

--设备、管道的保温和油漆工程验收按DL/T 5072执行;

--热工控制仪器、仪表验收按DI.5190.4执行;

--消防按GB 50016执行。

7.2性能验收

7.2.1 NH3/NOx摩尔比相对标准偏差、烟气流速相对标准偏差应达到5.2的技术要求,参数测量与计算按6.1.6.2执行。

7.2.2喷氨混合系统烟气阻力应达到5.2的技术要求,参数测最与计算按6.1.6.3执行。

8标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标牌和标志

8.1.1标牌应符合GB/T 13306的规定。

8.1.2喷氨混合系统在明显位置应装有固定标志,应包括:制造厂名或商标,产品型号及名称,额定处理能力,设备外形尺寸,执行标准编号及产品编号,制造日期。

8.2包装.运输和贮存

8.2.1喷氨混合系统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保证在正常运输条件下不致因包装不善而损坏,包装与运输的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8.2.2每台设备应附有下列图样和随机文件:

--设备总清单;

--设备工艺图及安装图;

--产品合格证;

--使用说明书,说明书应符合GB/T 9969的规定;

--包装清单及备品备件清单。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典型的燃煤烟气脱硝喷氨混合系统示意图

A.1典型的喷 氨混合系统(喷氨格栅)布置示意图见图A.1。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燃煤烟气脱硝喷氨混合系统混合距离设计举例

B.1某工程项目喷氨混合系统混合距离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