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在线自动监(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212-2017
发布时间:
2021-04-24
本标准适用于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污染物排放过程(工况)自动监控系统与监控中心之间的数据传输,规定了传输的过程及参数命令,交互命令,数据命令和控制命令的格式,给出了代码定义,本标准允许扩展。但扩展内容时不得与本标准中所使用或保留的控制命令相冲突。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指导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的建设,规范数据传输保证各种污染物控监仪器设备、传输网络和环保部门应用软件系统之间的连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規定了污染在线监控(监测)数据传输过程的数据格式和代码定义。
本标准的附录A、B为范性录附录,附录C、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是对《污染源在线自动监(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2005)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5年,本次为第一法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一扩充了标准的适用范围,新增污染物抖放过(工况)自动监控设备和监控中心之间的数据交换传输:
一一新增了数据采集传输仪与在线监控(监测)仪器仪表之间的数传输通讯协议;
一一新增了现场机与上位机之间的数据传输网络;
一一修改了设备唯一标识MN描述;
一一修改了是否拆分包及应答标志Flag描述:
一一删除了报警相关的字段对照表中字段,命令字、通讯示例;
一一增加了污染物排收过程(工况)监控监测因子编码规则;
一一明确了系统编码的分类,对扩充部分进行了定义:
一一明确了命令的分类,扩充了命令:
一一在代码定义章节中扩充了《执行结果定义表》。
一一在代码定又章节中扩充了《请求近回表》
一一新增了《实时数椐标记定义表》;
一一在附录A循环冗余校验(CRC)增加了算法示例:
一一扩充了《水监测因子编码表》和《气监因了编码表》,引用并定义了新的污染物编码,单独列出了《声环境监测因子编码表》;
一一新增了《污水排放过程(工况)监控处理工艺表》、《污水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监测因子編码表,《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处理工艺表》、《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监测因子编表》。《现场端设备分类编码表》、《现场端信息分类编码表》、《现场端信息编码表》;
一一完善并扩充了各条命令的通讯过示例;
一一新增了污水、烟气污染物排放量及均值的计算方法;
一一新增了垃圾焚烧中关于炉膛焚烧温度的监测因子。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2005〕废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坏境监察局、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两安交大长天轨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7年4月24目批准。
本标准自2017年5月1日实施。
本标准由坏境保护部释。
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污染物排放过程(工况)自动监控系统与监控中心之间的数据传输,规定了传输的过程及参数命令,交互命令,数据命令和控制命令的格式,给出了代码
定义,本标准允许扩展。但扩展内容时不得与本标准中所使用或保留的控制命令相冲突。
本标准还规定了在线监控(监测〕仪器仪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之间的数据传输格式,同时给出了代码定义。
2引用标准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T 16706-1996 环境污染源类别代码
GB/T 19582-2008 基于Modbus协议的工业自动化网络规范
HJ/T 75-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HJ/T 76-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排放系统技术要求及监测方法(试行)
HJ 524-2009 大气污染物名称代码
HJ 525-2009 水污染物名称代码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污染物在线监〔监测)系统。
由对污染物实施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的仪器设备.数采仪、污染物排放过程(工况)自动监控设
备和控中心组成。
3.2监控中心
安装在各级环保部门、通过传输网络与自动监控设备连接并对其发出查谊和控制等指令的数据接收
和数据处理系统,包括计算机及计算机件等,本标准简称上位机。
3.3在线自动监崆(监控)设备
安装在污染物监测点现场及影晌污染物排放的工艺节点用于监控,监測污染物排放状况和过程参数并完成与上位机通讯传输的设备,包括污染物监控(监測)仪器,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仪等。本标准简称现场机。
3.4数据采集传输仪
采集各种类型监控仪表的数据,完成数据存储及与上位机数据传输通讯功能的单片机、工控机,嵌人式计算机.可编程自动化崆器或可编程监控器通过传输网络与现场机进行通讯(包括发起、数据交换、应答等)。
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有两种构成方式:
1)一台(套)现场机集自动监控(监测)、存储和通讯传输功能为一体。可直接通过
传输网络与上
位机相作用,如1所示。
2〕现场有一套或多套监控仪器仪表,监控仪器仪表具有数字输出接口,连接到独立的数据采集传输仪,上机通过传输网络与数采仪进行通讯(包括发起、数据交换、应答等)如图2所示。
5.协议层次
现场机与上位机通讯接口应满足选定的传输网络的要求,本标准不作限制。
本标准定的数据传输协议对应于ISO,OSI定义的协议模型的应用层,在基于不同传输网络的现场机与上位机之间提供交互通讯。
协议结构如图3所示。
由上述一种或多种通讯介质构成本标准所称的传输网络。
本标准的应用层依赖于基础传输层。基础传输层采用TCP/IP协议有4层。即网络接口层,网络层、
传输层。应用层〕,TCP/IP协议建构在所选用的传输网络上,由TCP/IP议中的网络接口层实现与传输网整的接口,本标准的应用替代TCP/IP协议中的应用层(只用其三层〕,整个应用层的协议和具
体的传输网络无关。本标准与通讯介质无关。
6通讯动议
完整的命令由请求方发起,响应方应组成,具体步骤如下:
1)请求方发送请求命令给响应方;
2)响应方接到请求后,向请求方发送请求应答(握手完成);
3)请求方收到请求应后,等待响应为回应执行结果:如果请求方未收到请求应答,按请求回应超
时处罚;
4)响应方执行请求操作;
5)响应方发送执行结累给请求方;
6)请求方收到执行结果,命令完成:如果请求方没有接收到执行结果,按执行超时处理。
6.2超时重发机制度
6.2.1请求回应的超时
一个请求命令发出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收到回应,视为超时;
超时后重发,重发超过规定次数后仍未收到回应视为通讯不可用,通讯结束;
超时时间根据具体的通讯方式和任务性质可自定义;
超时重发次数根椐具体的通讯方式和任务性质可自定义。
6.2.2执行超时
请求方在收到请求回应(或一个分包)后規定时间内未收到返回数据或命令执行结果,认为超时,
命令执行失败,请求操作结束。
缺省超时及重发次数定义(可扩充)如表1所示。
6.3通讯协议数据结构
所有的通讯包都是由ASCII码(汉子除外,采用UTF-8码,8位,1字节)字符协议数据结构如图4所
示。
6.3.1通讯包结构组成
通讯包结构组成见表2
6.3.2数据段结构组成
数据段结构组组成见表3,表3中“长度”包含字段名称、“=”、字段内容三部分内容。

相关新闻